【本報訊】一名54歲時任海關高級關員涉嫌於今年3月,在深水埗健身中心偷竊內有2,500元現金的銀包後,抽起現金並聲稱拾獲事主銀包再到警署報失。事主發現失去現金後,該高級關員多次游說事主銷案,更在被截查時拒捕。涉案高級關員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共3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求情稱將丟職失長俸
54歲的被告曾志豪,報稱公務員,昨承認盜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拒捕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從事公務員約30年,月入約4.8萬元,他因一時貪念而愚蠢犯案,且會因本案失去工作、長俸等,而被告重犯機會亦輕微。
案情指,2026年3月19日晚,事主將銀包遺忘在深水埗金玉大廈Non Stop 24 Fitness的儲物櫃,翌日發現並向銀行取消銀行卡時獲告知其銀包等處於旺角警署,事主到警署取回銀包後發現遺失了2,500元,因此報案。閉路電視顯示,被告當晚一度打開事主使用的儲物櫃,兩個多小時後重返該儲物櫃,取出事主銀包,然後數次打開,當時銀包內有現金。被告同日將事主銀包交到旺角警署,銀包內沒有鈔票。被告之後被捕,在警誡下否認銀包內有任何鈔票。
同月28日,銀行職員致電事主,指被告稱拾獲他的銀包及銀行卡並提供電話號碼,要求事主聯絡他。事主致電被告時,被告稱因事主報案而被捕。當日至4月9日期間,被告多次透過WhatsApp發訊息給事主,要求他銷案。4月9日早上,被告到健身中心附近的美益樓找事主,繼續要求他銷案,事主感到煩擾,因此聯絡警員銷案。經查問後,事主提供被告干擾他的內容。警員隨後在偉智街遊樂場拘捕被告,被告猛烈掙扎,導致一名警員跌倒地上,傷及右臂。被告再次被捕,於警誡下承認犯案。案件編號:WKCC 161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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