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員於2022年5月搜查黃大仙一公屋單位,發現藏有大批懷疑製造爆炸品的工具及原料,並當場拘捕一名疑涉案的電腦技術員。該名男子其後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等5項控罪。被告昨於高院進行答辯,並表示承認其中4罪,不過法官關注案情撮要中未有提及部分化學物質如何用於製造爆炸物,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6月18日,以待控辯雙方就修改案情或控罪達成一致。
IT男認4罪押後訊
被告張黎明(被起訴時31歲,報稱電腦技術員)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恐怖活動」罪等5罪,他昨承認屬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以及《刑事罪行條例》下的「企圖製造爆炸品」和兩項「管有爆炸品」罪。「串謀恐怖活動」的涉案日期為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23日,其餘4罪的涉案日期則橫跨2019年8月27日至2022年5月23日。
在控方讀出案情摘要前,法官關注該案情中未有提及部分化學物質例如碳酸鉀如何可製造爆炸物,又詢問在專家報告中何段曾提及相關化學物質。代表控方的刑事檢控專員劉德偉在休庭後指可修改相關案情,遭法官質疑其在律政司「非常資深」,不應犯這種錯。法官最終把案件押後至6月18日以待控辯雙方就修改案情或控罪達成一致。案件編號:HCCC 19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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