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持雙程證的37歲內地男子,被指於2024年誘使入境處接受虛假的泰國皇太后大學畢業證書,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修訂控罪並獲裁判官批准,辯方則指被告擬不認罪。控方其後稱原安排海外證人視像作供,該證人可親自來港作證,但須11月才可來港,故申請再將案件押後。惟裁判官認為此類案件毋須特意安排海外校方人員親身來港作證,最終決定將案件押後至7月31日作審前覆核,並讓控方審視該海外證人親自出庭的必要性。
再度押後 7‧31審前覆核
被告韓勝男(37歲,持雙程證),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經修訂的控罪指他於2024年9月14日或該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皇太后大學」的畢業證書、及一張學歷成績單,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就控方的押後申請,辯方於庭上稱「太過離譜」,又指本案自2025年9月首次出庭以來,至今已先後延期5次,法庭過往亦多次提醒控方不得再度拖延,被告在早階段已可聽取答辯,如今又以配合海外證人檔期為由,申請將審訊排期至11月。辯方指被告本身需往來澳門工作,妻子患抑鬱症,兒子有專注力失調問題,長期延期對其極不公平,無法接受更長時間押後,並提出先排期作審前覆核。裁判官最終決定先排期作審前覆核,且讓控方考慮傳召該海外證人的必要性。案件編號:STCC 90002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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