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早前通過《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條例草案》,為配合口岸運作,政府產業署正就位於皇崗口岸聯檢大樓港方口岸區地下二層部分地方的政府食堂租用權招標,租用期3年,並可按條文規定續租3年。
禁賣酒類及塑膠樽裝水
根據招標資料,該處所面積約474.9平方米,用途只可用作經營食堂,為在皇崗口岸港方口岸區內工作的政府僱員及其他獲皇崗口岸聯檢大樓管理委員會授權的人士供應膳食、小食及飲品,不包括含酒精飲品及塑膠樽裝飲用水和其他食品。租期為3年,並由政府產業署總產業經理指定的日期起生效,日後可按租約訂明的規定續租3年。
有興趣參加招標簡介會的投標者須於下周二(28日)或之前預約,投標者必須於8月13日中午12時前把投標書放入投標箱,逾期遞交的投標書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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