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運輸署批准在機場島進行無人駕駛測試,車上不再有後備操作員。該署強調安全會是首要考慮,營辦人要為每輛自動車購買有效的第三者保險,同時車上要安裝電子數據紀錄儀,在有需要的時候提供協助。
指明「自動車無人駕駛測試中」
運輸署署長兼自動駕駛車輛應用促進工作組主席謝詠誼昨日指為方便司機及行人識別有關自動車,每輛測試車的車身,除了要貼上運輸署發配的自動車標籤之外,今次要額外在車身貼上新標識,指明「自動車無人駕駛測試中」。
當局至今發出了8個先導牌照,涉及65輛自動車,全港測試項目的累計行車里程數超過24萬公里,當中機場島項目先後實現4大技術,包括多輛自動車同時運行、指定人員載客、路段擴展和車速提升。謝指出,機場島測試項目的特色包括有很多迴旋處,當局需要測試不同場景。
被問到如發生事故,責任誰屬及如何確保市民安全得到保障,謝重申安全永遠是首要考慮,每輛自動車需要持第三者保險,亦需配備電子數據紀錄儀,至於事故責任難以一概而論。他續說,當局正處理一些商業運作申請,但營辦商必須先滿足到相關安全要求,當該署滿意後會再跟進下一步工作。
自動駕駛車輛應用促進工作組成員、智慧交通聯盟理事長張欣宇表示,香港屬於右駕,因此自動車的挑戰在於需要重新適應、學習及調整,但估計早前先導計劃已測試大約一年半,相信有關挑戰已經克服。至於何時可以商業營運提供載客服務,他認為由於載客涉及交通政策,估計需要社會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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