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52歲男侍應涉於本年4月在深水埗隨地吐痰,遭食環署職員票控,但他拒絕交出身份證,被食環署職員阻截後推撞對方,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等兩罪。被告早前承認兩罪,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判刑。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指考慮到被告過往沒有案底,判處罰款2,000元、監禁4個月,緩刑3年。
求情指深感後悔並致歉
羅智勇(52歲,報稱侍應)早前承認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6年4月8日,在香港九龍深水埗基隆街與桂林街交界北河街市政大廈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即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男子朱啟東執行公務;及於同日同地襲擊上述朱啟東。辯方昨進一步求情指,被告已深感後悔,並向事主真誠致歉。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朱啟東與同事在案發地點巡查並執行職務時,發現被告隨地吐痰,朱遂向被告作查問及準備票控他。期間被告拒絕交出身份證,在被朱阻截後,他以右前臂推跌朱。案件最終報案,被告在警員到達前循大南街方向逃去。翌日被告於深水埗港鐵站被捕並承認犯案。案件編號:WKCC 213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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