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筲箕灣金華街一間燒臘飯店的職員於前年報案,指店內約6,500元現金懷疑被盜去,並指店內閉路電視拍到犯案疑人的容貌,有一名疑涉案男子其後被捕,但未有被起訴。事隔約兩年後,一名現年38歲疑涉案男子被落案起訴一項盜竊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表示擬不認罪,但需時聘請律師,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9月3日再訊,並下令原獲准保釋的被告須還押。
押至9‧3再訊
被告葉俊文(38歲,報稱清潔工人)被控於2024年3月22日,在筲箕灣金華街21號地下「好運燒臘飯店」偷竊現金6,500元。被告昨沒有律師代表並表示擬不認罪,但希望能聘請律師作代表,並想尋找當值律師協助,希望將案件押後6周至8周再訊。裁判官質疑被告非首次上庭,為何早前不接觸律師,不過最終亦批准將案件押後再訊,但下令被告須還押。裁判官亦表明下次聆訊若被告仍沒有律師代表,仍會繼續法律程序。案件編號:ESCC 124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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