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軍澳景林邨的魚池於本年初,疑有人清洗魚池時,將逾百條魚放置於過小的容器中,造成牠們死亡。涉案清潔公司的管工及物業管理公司主任於早前被捕,被控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兩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6日再訊,以待兩人索取文件和法律意見,及讓其中一名被告與控方就本案作協商,期間兩人獲准以500元保釋。
疑容器過小 釀114條魚亡
被告依次為司徒鳳玲(52歲,報稱管工)及梁潔瑩(54歲,報稱物業主任),她們被控於2026年1月26日在香港新界將軍澳寶琳北路38號景林邨景桃樓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196條魚及4隻龜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使用不合適的容器承載上述的魚及龜,最終致114條魚死亡。案件編號:KTCC 148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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